浙江博特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关政策,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从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及其下属机构处剥离取得以下所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利息、罚息、复利等从权利),且已于2007年8月13日依法转让给了上海南龙投资有限公司,该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已依法由上海南龙投资有限公司享有;同年8月28日上海南龙投资有限公司将该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转让给了浙江博特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公司作为该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该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对应的责任承担主体或其承继人立即履行相应还款义务(若责任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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